根据宁波市慈善总会《关于做好第二十二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意见》(甬慈[2024]6号)文件精神,为做好本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名额
公司共计10个名额,由各公司推荐1名员工,公司联评后上报。
二、推荐对象和条件
本次活动推荐对象为家庭困难、学业成绩优秀且在校表现好的本科一、二年级员工。员工家庭困难,须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:
(1)父母去世,或父母一方过世,且另一方出走无音讯;
(2)父母双残。须取得残联发的残疾证,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;
(3)单亲。主要劳动的一方死亡,另一方无固定收入;
(4)因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。
三、助学标准
助学金额为每位员工一学年5000元。
四、推荐彩虹助学的员工需交如下材料
(1)附件1《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》电子版及纸质版
(2)2023-2024学年浙江省员工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(永利集团官网版)
(3)员工身份证电子版和纸质版复印件(正反面都要)
(4)附件2《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推荐老员工情况汇总表》
(5)残疾证、低保证等相关电子版和纸质版证明
五、注意事项
(1)拟5月中旬在宁波晚报上登载员工简况,开展认助工作;
(2)暂定6月上旬召开认助人与受助员工见面会,发放助学金;
(3)严格把握推荐对象和条件,坚持自愿原则,员工本人不愿意社会认助的,请不要推荐。
(4)员工家庭困难情况须有当地镇(乡)、街道以上部门的证明,在校表现和学业成绩,由公司评定,表现分为突出、好、较好;学业成绩分为优异、优秀、良好。员工在班、系、院所担任过的职务和获得过的就奖学金,或是中共党员(含中共预备党员)的,均需在院校评定意见中填写。
六、报送时间和方式
请于3月27日(星期三)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(钉钉)及纸质版报52-125陈可欣老师。